補件說明:
1.請於本年度8月19日前將補件資料掛號郵寄至本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235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 逾時提交即視同貴園不補件並同意本局初審結果,不予補助。 來信主旨:請寫幼兒園名稱,信件內容:請提供「未通過序號」。
2.如屬無可補件之情形,免來信、免來電報備,以初審未通過結果結案。
3.款項撥付及款項查詢:請詳閱開辦公文-說明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