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第7點、第8點及第3點附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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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724B號函辦裡。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5年8月14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72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連絡人:洪先生
連絡分機:2758
1150814國教署令.pdf
1150814國教署來函.pdf
修正第7-8點.odt
修正第3點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