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追加114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招收2歲幼兒補助經費

一、本案執行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二、先行提供核定名單供各園參考及執行,本局將於後續發函正式核定及請各園送交收據請領款項。

備註 : 

※核定金額為橘色底的數額,幼兒園獲得「國教署核定金額」之補助款,其中國教署補助60%金額,教育局補助40%金額。

 

公告日期: 115年8月25日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陳小姐
電話: 29603456分機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