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8月2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51660461號函辦理。
二、請各公私立幼兒園持續落實福壽、福懋及泰山等三品牌相關問題油品之停用。園所如受問題油品影響並有意參加團體訴訟,請依來函及相關表件辦理。
三、本案團體訴訟申請收件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30日,期限不再展延。如截止日前尚未完成全部資料蒐集,得先提出初步申請資料,其餘資料於1個月內補件。
四、每位申請人均須填具基本資料表、讓與同意書及未與業者和解切結書等3份正本;未成年幼兒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
五、有關問題油品使用菜品資料,僅須於使用問題油品期間之供餐單(表)上,以打勾或螢光筆標示相關菜品,無須另行製作供餐資料。
六、學校彙總資料總表已更新並新增「學號」欄位,請下載最新版本填寫。其餘申請方式、賠償金發放及個人資料蒐集等事項,請詳閱來函及附件說明。
附件: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8月2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51660461號函。
二、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資料表格(公版)081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