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轉知】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大鵬九村、清豐安居(暫名)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選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法人踴躍參加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9 月 14 日高市教幼字第 11537241000 號函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辦理。
一、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名稱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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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九村:高雄市岡山區 87 期重劃區(位於大鵬九村社會住宅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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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豐安居(暫名):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五路與土庫路交叉口(位於清豐安居社會住宅內)。
※ 因各園工程進行中,工地不開放場勘,請逕參閱需求說明書圖示。相關委辦事項(如班級規模、核定招收幼兒數及委託期程等)請詳參各園委託辦理計畫、行政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
二、收件截止時間、送達地址與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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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期限:請依各園委託辦理計畫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於 115 年 10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 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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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830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 132 號 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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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處理:所繳交之甄選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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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窗口:如有甄選相關疑問,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陳小姐,電話:(07) 799-5678 分機 3069。
三、參與甄選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非營利法人均得申請參加甄選:
- 學校財團法人及醫療法人。
- 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 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 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