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6月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174號函及115年7月1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728號函辦理。
二、旨案一覽表更正說明如下:
(一)「教保服務人員不當管教幼兒案例分析」原課程時數2小時,修正如下:
1.「教保服務人員不當管教幼兒案例分析-不當管教篇」時數2小時修正為1小時。
2.「教保服務人員不當管教幼兒案例分析-疏忽照護篇」:課程名稱修正為「教保服務人員不當管教幼兒案例分析-不當對待篇」,時數2小時修正為1小時。
(二)「幼兒園親師溝通與合作」:修正課程名稱為「教保服務機構親師溝通與合作」。
(三)「108-115年度教保及學前特教專業知能數位課程」總時數原計75小時,修正為73小時。
三、檢附修正後之「108-115年度教保及學前特教專業知能數位課程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