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係針對學前特殊教育學生期中鑑定安置、各項特教資源及服務須注意事項進行說明,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各業務承辦人(如附件所列),聯繫方式因應本局實施分流辦公採多元管道,亦可優先利用「公務即時通」(如附件2),作為居家辦公時之業務溝通管道;各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如下:
(一)鑑定安置、專業團隊治療師、教育輔具:李小姐AL3599@ntpc.gov.tw
(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杭小姐AT3140@ntpc.gov.tw
(三)融合教育、身障生交通費:廖小姐AL4022@ntpc.gov.tw
(四)學生學習輔導:王小姐AO4153@ntpc.gov.tw
二、本市因應疫情變化,如有滾動式修正,將另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