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本市「全市性教學觀摩活動」及「學前融合增能工作坊」申請事宜_113.07.11

請各校(園)視需求申請上開各項計畫補助,並依申請項目填具各該表件,於113年7月28日檢附相關資料郵寄至本市學前特教資源中心申請,逾期不受理,以利本局即早規劃受理申請及初審作業。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蕭小姐
連絡分機: 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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