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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有關110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附件,請查照

  1.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及110年8月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97262號函辦理。
  2. 為精進學前特教師資專業素養,以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專業知能,110年辦理幼兒園教師成立融合教育專業學習社群經費補助,請貴校(園)積極提報申請,並於110年8月17日 (星期二)前函報本局審核辦理。
  3. 補助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參與人員應包括下列對象:
      1. 特教教師(含巡迴輔導教師)。
      2. 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
    2. 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跨園或跨專業社群,社群成員至少3人,並推舉1位成員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社群召集人所屬學校為申請學校。
    3. 社群活動應包括與融合教育有關之多元形式,且每年至少運作6次。其運作方式得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與案例探討等。
    4. 補助基準:每一專業社群依組成方式給予不同之補助;園內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2萬元,跨園或跨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3萬元。
    5. 各社群計畫應於學年結束後1個月內,併同執行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報本署辦理核結事宜。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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