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贈設置公共化幼兒園需求說明
公共化幼兒園需求公告資料
資料日期:113年2月23日
需求機關 |
教育局 |
公益設施項目 |
公共化幼兒園 |
需求區位 |
蘆洲、土城、汐止、新莊、林口 |
數量 |
各區新設10班以上之公共化幼兒園 |
最小面積 |
室內淨面積322.5平方公尺以上(公共設施空間另外計算) 室外面積270平方公尺以上(約定專用),且不得有遮蔽物、頂蓋或以陽台作為室外活動空間。 |
基本設計原則 |
一、依「建築法」取得F3使用類組。 二、獨立出入動線、具獨立門牌號、無障礙環境需求。 三、距加氣站100公尺以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200公尺以上、殯葬設施500公尺以上及電子遊戲場200公尺以上之距離限制。 四、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基本設置,大致說明如下: (1)自1樓開始設置,使用1-3樓並具專用戶外活動空間(高人口密度區蘆洲、新莊區,得於1~3樓層任選一樓層設置)。 五、依「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定。 |
備註 |
*實際規劃條件得視個案條件調整 *聯絡單位電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02)29603456分機2885 李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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