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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次修正】有關準公共幼兒園幼生身分屬性修正案,請查照。

 
準公共幼兒園專區

準公共幼兒園幼生身分屬性與胎次修改作業說明

📢【重要補充事項】園長請特別注意(避免退件):
  1. 信封封面請註記:申請表及佐證文件請寄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並請務必在信封上寫明:『準公共幼兒園改胎次屬性』
  2. 胎次佐證資料規範:檢附之佐證資料必須能清楚檢視幼兒同一位父或母之手足資料(例如:完整記事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僅顯示幼生個人稱謂之資料,無法單獨作為胎次佐證!
📝 規定說明事項
  1. 一、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與繳費數額
    為實質減輕家庭育兒負擔,行政院核定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納入「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降低就讀準公共幼兒園費用,家長每月繳費標準如下:
    第 1 胎 每月不超過 3,000
    第 2 胎 每月不超過 2,000
    第 3 胎以上 每月不超過 1,000
  2. 二、分發家長繳費數額通知單
    請各園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列印當學期「準公共幼兒園家長繳費數額通知單」。務必分發給園內每位家長,並請家長詳實核閱通知單之胎次內容及金額。
  3. 三、胎次認定原則與重組家庭修正
    幼生系統對於胎次之認定,係計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至重組家庭得由家長自行檢附佐證資料,由幼兒園提供「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報本局進行系統修正。
  4. 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分
    具當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者,幼生系統提供各園協助身分比對及修改功能。如系統查無資料經幼兒園修正者,請提供「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報本局備查。
  5. 五、核對時程與權益提醒
    請各園務必儘早確認幼生身分屬性,避免影響家長權益。
    ⚠️ 特別提醒:幼生確定有就讀事實後,再將資料登錄於幼生系統,避免影響幼生請領育兒津貼之權益。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準公共承辦人(黃小姐代)
電話: (02)2252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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