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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公告「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_112.3.6

一、「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15775A號公告訂定。
二、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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