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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語言】國教署「112學年度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計畫,欲申請校(園)於112年6月2日(星期五)前將實施計畫寄至本市教保輔導團_112.

一、 依據國教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57887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辦理。

二、 依據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以及所在之地理位置、人文及風俗等,自編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參考教材,且須包含大班、中班、小班及幼幼班各年齡層至少各1個主題(申請時須檢附初步擬定之參考教材架構)。
經費之支用項目如下:
(一)撰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700元)。
(二)圖片使用費(每張以300元)。
(三)審查費(每千字200元)。
(四)印刷費。
(五)專家諮詢費。
(六)專家諮詢交通費。
(七)資料蒐集費(上限3萬元)。
(八)健保補充保費。

三、 本原則本次調整專家諮詢費編列基準,明定邀請具相關專長之人士提供諮詢,但不可替代教保服務人員教學,以5萬元為核定補助上限,並應於計畫呈現專長人士相關經歷或證照,以在地文化之專家學者或受過師資培訓者優先,有相關學歷證照者每人每次補助2,500元,餘則每人每次補助1,000元。

四、 請將填妥相關表件核章後,連同電子檔於112年6月2日前送至本市教保輔導團,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依各園提報計畫排列優先順位陳報國教署。

五、收件人:新北市教保輔導團。 紙本寄送地址:220005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莒光國小)。 電子檔請寄:tpcperc@kidmail.ntpc.edu.tw(寄出電子檔後,教保輔導團會以電子郵件回復是否收執)。 聯絡電話:(02)22522395。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立
電子公文文號: 11209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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