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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評估人員專用】新北市114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申請優先入園鑑定安置相關表件_114.1.17

一、評估作業說明如下

(一)公假日數係依評估個案數計算,評估1名個案核予公假兩個半日。

(二)評估作業核予公假期間:114年1月21日(二)起至114年2月26日(三)止。

二、繳交鑑定評估報告:鑑定報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使用CD光碟片燒錄或雲端共用資料方式(prsec7@kidmail.ntpc.edu.tw)繳交,併同紙本親送本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

(一)特教班鑑定評估人員:請於114年3月4日(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前,1校1位代表親送資料,本局同意送件者視路程核予公假(派代)半日或1日。

(二)巡輔班鑑定評估人員:請於114年3月4日(二)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親送資料,本局同意視路程核予公假半日或1日。

三、綜合研判
(一)參加對象:巡輔班鑑定評估人員。
(二)日期及地點:114年2月20日(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前
(三)辦理地點:本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辦理
(四)本局同意核予公假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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