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3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在職進修照顧服務知能經費」_113.11.1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2798號辦理。
二、為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照顧服務知能,幼兒園現職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113年取得以下照顧服務員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一)參加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
(二)報考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
三、補助基準如下,採擇一補助:
(一)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訓練費:符合規定者,每人最高補助5,000元。
(二)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費:符合規定者,按報名費覈實補助。
四、倘符合上開規定欲申請補助者,請彙整申請表、在職證明、資格證明及繳費證明等相關資料,於113年12月31日前以A4規格檢附並依序排放,免備文寄(送)達本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表格請至下方附件下載詳閱並配合辦理。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蕭先生
連絡分機:
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