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113學年度:專業發展輔導】受輔時數申請表件_113.12.10

提供113學年度參與教保服務機構:專業發展輔導使用

一、有關辦理113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輔導:專業發展輔導」受輔時數採年度分別納入113年及114年度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

二、旨揭辦理本(113)學年度專業發展輔導,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實際參與專業發展輔導者,其各次受輔導時數納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申請,送件期程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一)113年度:採計1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受輔導時數,請於114年1月10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逕送本局。

  (二)114年度:採計11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之受輔導時數,請於114年8月11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資料逕送本局。

三、請貴校(園)檢附下列申請資料俾利本局辦理時數登錄作業:

  (一)本市專業發展輔導研習時數提報申請表。

  (二)輔導簽到表(請提供影本,勿繳交簽到表正本)。

  (三)研習時數申請名單。

  (四)教職員工清冊(自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列印最新資料)。

  (五)專業發展輔導計畫申請表。

四、請貴校(園)留意受輔導出席人員應於輔導簽到表確實簽名,倘代簽名或蓋章代替簽名者,將不核予研習時數。

五、本案僅受理國教署核定辦理113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輔導:專業發展輔導」受輔園申請受輔導時數,未經同意辦理者請勿併同申請研習時數。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9
屬性9: 113學年度參與教保服務機構:專業發展輔導使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