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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立幼兒園-113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各類特殊教育班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學輔導費調查表_113.12.19

1.請於114年1月3日前將「本市113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學輔導費調查表」填畢核章後,電子檔mail至AL3599@ntpc.gov.tw(主旨請敘明○○國小附幼調查表)

2.有關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請各校(園)視特教教師業務狀況,可調整每班最高設定1位為導師,並可支領每月導師職務加給3,000元(每班每月由國教署補助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

3.請貴校(園)務必確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之到(離)職及異動情形,以順遂補助經費請領作業;倘未詳實登載,致未能請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或教學輔導費者,歉難同意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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