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本市深坑區及樹林區(第二區)自即日起解除腸病毒高風險區,請查照_114.1.3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1月2日新北衛疾字第1140001955號函及本局114年1月2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005416號函辦理。
二、本市深坑區及樹林區(第二區)自即日起解除腸病毒高風險區,惟請持續落實手部衛生、稀釋漂白水消毒及生病不上課等防治措施。
三、本市現無腸病毒高風險區,各行政區幼兒園於1週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有含2名以上幼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或疑似感染手足口症、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時,該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相關停課事宜,請依據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