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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行政減量,請各校(園)自114年2月1日起以腸病毒停課檢核表(如附件)免備文進行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新北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辦理。
二、為簡化各校(園)腸病毒停課備查流程,各公立幼兒園倘位於非高風險區,一周內發生2例(含疑似)以上腸病毒案例,請於停課完成後3天內填具本檢核表,並寄至衛生保健專用信箱kid0808@kidmail.ntpc.edu.tw;倘位於高風險區之校(園)則請依法辦理停課作業,無需報本局核備。
三、另家長意願調查紀錄及會議紀錄,請依權責留校(園)備查5年。
四、停課期間,仍請應依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8條規定辦理停課期間退費事宜,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防治工作手冊」之相關內容,作好防疫監控。


適用對象:各公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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