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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園加強公共場域設備定期檢整與維護,並建立教職員及學生安全防險觀念,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保障第三人安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18560號函辦理。

二、經分析本市「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13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各級學校易發事故分類及傷亡數之數據資料,理賠發生事故地點、種類及事故人身分如下:

(一)、易發事故種類為跌倒/滑倒、其他、樹枝葉掉落、尖銳物割/劃傷、碰撞、其他物掉落、高處摔落、天災、燒燙傷及野生動物侵襲。

(二)、事故地點依申請案件數依序為教室、走廊及樓梯、停車場、操場、校外、體育館、遊戲場、廚房、宿舍、游泳池、化妝室、辦公室及校內其他。

(三)、事故人身分依人數多寡依序為教職/校務人員、幼兒、其他第三人、國小生、國中生、志工/導護/工友、家長、高中職及教官/替代役。

連絡人: 李佩軒
連絡分機: 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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