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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期中鑑定提報表單】114學年度第2梯次公立幼兒園特殊教育幼兒期中鑑定

114學年度第2梯次期中鑑定

一、提報期間:6月4日起至6月13日止

二、提報對象(114學年度新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視障、聽障、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多重障礙此5類之明確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者。

(二)居住本市核定偏遠地區且學齡2歲尚無法獨自行走,或經醫療檢查有生理疾病、代謝異常…等 ,急需特殊教育服務者。

(三)報名114學年度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並經議決為具特教資格之幼兒,但經登記抽籤方式入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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