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服務申請
一、請於即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完成申請。
二、欲提出相關服務申請前,請先至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特殊教育學生/確定個案(身障)內點選學生姓名,修正為114學年度之「年級」(幼幼/小/中/大班)後點選儲存,以利年級組之正確性。
三、本案申請相關服務如下:
(一)私立幼兒園:專業團隊、巡迴輔導及教師助理員服務之申請作業。
(二)準公共幼兒園:專業團隊、巡迴輔導及教師助理員服務之申請作業。
(三)非營利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巡迴輔導及教師助理人員服務之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