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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園加強公共場域設備定期檢整與維護,並建立教職員及學生安全防險觀念,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保障第三人安全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9797號函辦理。

經分析本市「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14年2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止各級學校易發事故分類及傷亡數之數據資料,理賠發生事故地點、種類及事故人身分如下:

易發事故種類為跌倒/滑倒、尖銳物割/劃傷、其他物掉落、樹枝葉掉落、其他、碰撞、燒燙傷。

事故地點依申請案件數依序為教室、走廊及樓梯、停車場、操場、化妝室、廚房、體育館、遊戲場、辦公室、校外。

事故人身分依人數多寡依序為教職/校務人員、幼兒、國小生、高中職、家長、其他第三人、志工/導護/工友、國中生。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分機: 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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