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助114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在職進修照顧服務知能經費
一、依據「教育部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113-11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及114年11月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281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照顧服務知能,幼兒園現職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114年取得以下照顧服務員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一)參加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
(二)報考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
三、補助基準如下,採擇一補助:
(一)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訓練費:符合規定者,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
(二)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費:符合規定者,按報名費覈實補助。
四、凡符合資格欲申請補助者,請檢具相關表件資料,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以A4規格檢附並依序排放,免備文寄達本局承辦人,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表格請逕至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kidedu.ntpc.edu.tw)/補助專區/其他補助政策下載詳閱並配合辦理。
二、為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照顧服務知能,幼兒園現職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114年取得以下照顧服務員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一)參加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
(二)報考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
三、補助基準如下,採擇一補助:
(一)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訓練費:符合規定者,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
(二)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費:符合規定者,按報名費覈實補助。
四、凡符合資格欲申請補助者,請檢具相關表件資料,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以A4規格檢附並依序排放,免備文寄達本局承辦人,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表格請逕至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kidedu.ntpc.edu.tw)/補助專區/其他補助政策下載詳閱並配合辦理。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彭先生
連絡分機:
2850
電子公文文號:
新北教幼字第1142259981號
電話:
2960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