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查照。

依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1809號函暨本局115年5月8日新北教安字第1150855194號函辦理。

因應近期發生幼兒園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害事件,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各幼兒園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

各園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 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圍,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 同學應配合幼兒園作息時間,課餘時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園內偏僻的死角,維保自身安全。
  • 課後照顧班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園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 於園外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開。
  • 在園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落實幼兒園門禁管理及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幼兒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丶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針對幼兒圍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並公告及宣導,於毎學期應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園屬人員應變能力。

請依「維護校圍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與合作,以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分機: 2895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