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199園114學年度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招收2歲幼兒補助經費
一、本案執行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二、先行提供核定名單供各園參考及執行,本局將於後續發函正式核定及請各園送交收據請領款項。
備註:
※115年4月追加減申請內容,教育局已報陳中央,「本次尚未納入核定」
※核定金額為橘色底的數額,幼兒園獲得「國教署核定金額」之補助款,其中國教署補助60%金額,教育局補助40%金額
公告日期:115年6月3日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孫先生
電話:
29603456分機2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