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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_108.10.04

一、本局前於108年6月26日新北教幼字第1081124165號函(諒達)請各幼兒園依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先行訂定園內執行作法,並於108年8月1日(星期四)前報局備查後,再自行納入「建構護生安全網-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之附件,惟查部分幼兒園迄今仍未完成前開事項。
二、請尚未完成之幼兒園於108年10月9日(星期三)前將上開執行作法暨逾時檢討改進作為報局備查,俾利本局管考,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張家舜教官,電話:(02)29603456分機2770。
三、檢附本案範例檔案1份。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張家舜教官
連絡分機: 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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