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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沉浸式】有關「110學年度申請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經費,如幼兒園有意願申請,請於110年5月10日(星期一)前將實施計畫寄至本市教保輔導團_110.4.16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4月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41794號函及國教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作業原則辦理。

二、依每園參與班級數補助,2班以下補助13萬元至15萬元;3班以上5班以下補助15萬元至18萬元;6班以上補助18萬元至20萬元。

三、經費之支用項目如下:
(一)撰稿費(每千字700元,圖片使用費每張300元)。
(二)教材教具(上限3萬元)。
(三)設備費:限購置圖書櫃或教具櫃(上限1萬元)。
(四)專家諮詢費:每人每日補助1,000元至2,000元,但不可替代教保服務人員教學(上限5萬元)。(請於計畫呈現專長人士經歷,以閩南語專家學者或受過師資培訓者優先,有相關學歷證照者每人每日補助2,000元,餘則每人每日補助1,000元)。
(五)代課費:參與本計畫之教保服務人員參加專案團隊辦理之外埠參訪、師資培訓及工作坊,需聘請代理人員從事教保服務之費用,人員配置請園方妥善規劃(每班兩位教保服務人員勿同時參訪)。
(六)代課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七)健保補充保費。
(八)辦理閩南語成果發表相關活動事項費用。
(九)印刷費。
(十)雜支(上限2萬元)。
(十一)認證報名費:需檢附申請名冊暨通過認證相關證明資料;幼兒園之在職教保服務人員指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且登載於全國教保資訊網者。
(十二)差旅費:於上述經費支用項目外另計,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編列,並覈實支應,上限18萬元。

四、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及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申請語言類別倘為閩南語者,僅能擇一申請。

五、參與閩南語沉浸式教學之幼兒園須配合事項:
(一)各園需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進行教學,且該人員應配合參與專業團隊安排之師資培訓及工作坊等專業課程進修活動。
(二)配合國教署委請之專案團隊參與成果發表、經驗分享及提供資料,並於每月傳送一次教學活動情形至指定網頁分享,以協助進行成效評估。

六、本案之執行期間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並於計畫完成2週內將成果報局,且經費之請撥、支用、核結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七、幼兒園如有意願申請是項補助,請將填妥相關表件核章後,連同電子檔於109年5月27日前送至本市教保輔導團,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依各園提報計畫排列優先順位陳報國教署。
(一)收件人:新北市教保輔導團羅瑞鳳執行秘書。
(二)紙本寄送地址:22043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莒光國小)。
(三)電子檔請寄:tpcperc@kidmail.ntpc.edu.tw(寄出電子檔後,教保輔導團會以電子郵件回復是否收執)。
(四)聯絡電話:(02)82527561分機12。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黃小姐
電話: (02)2252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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