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112學年度:專業發展輔導】申請相關注意事項112.5.31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63489號函辦理。

二、考量輔導人員輔導期間實有保險之需,國教署將統一為輔導人員投保意外險,請有意願參與者填列投保意向書,並至線上表單(網址:https://tinyurl.com/4bue3xwy)提供投保所需之個人資料;另為保障保險對象投保權益,避免重複繳納及投保單位、政府重複負擔,請公立現職教師擔任輔導人員者,所遺課務應自費派代外,亦避免公假出勤。

三、有意願申請之幼兒園請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下列事項,逾期不予受理:

  (一)線上申請:自112年6月5日至112年6月16日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輔導計畫區選擇「專業發展輔導」,填列「輔導計畫申請表」。

  (二)檢附下列紙本書面資料如下:

     1、112學年專業發展輔導計畫申請表(系統列印並完成核章)。

     2、輔導人員投保意向書(可提供有親筆簽名之影本)。

     3、第2年申請持續辦理輔導者,需檢附「111學年輔導計畫申請表」(如為有條件通過者應附修正後申請表)及111學年度第1學期歷次輔導紀錄。

四、如有下列情形者,需額外檢附資料說明如下:

  (一) 輔導目標勾選「精緻化教學:深化合於課程大綱的統整性活動課程」及「特色化教學」者,檢附111學年度任一主題之課程計畫與教學紀實資料,或其他具有自編統整性課程能力之佐證資料。

  (二)非營利幼兒園請檢附「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契約書」影本(務必包含園名頁、履約期間規定輔導次數頁及關防章頁);倘母機構為大專校院而有申請入園督導經費者,請併檢附入園督導費核定表。

  (三)職場互助教保中心請檢附「委託辦理○○職場互助教保中心契約書」影本(務必包含中心名頁、履約期間規定輔導次數頁及關防章頁);倘母機構為大專校院而有申請入園督導經費者,請併檢附入園督導費核定表。

  (四)屬蒙特梭利或華德福幼兒園者,應檢附幼兒園參與輔導計畫之教保服務人員及輔導人員具蒙氏或華德福師資背景之證明文件。

五、申請注意事項,請參閱公文及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補助教保服務機構輔導計畫作業原則」辦理,並留意下列情形:

  (一)於系統開放前,各機構可參考「112學年度專業發展輔導申請表」紙本資料(附件),先行邀約輔導人員並依申請表預先規劃輔導內容,俾利申請作業之進行。

  (二)同一日僅得輔導一個機構。

  (三)倘輔導方式採他園觀摩、親職教育講座、各類專題演講、陪同教保服務機構進行社區教學及各類成果發表會;或輔導內容為舉辦各類節慶活動或典禮之籌備策會及前置討論等,不符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之範疇,均不予補助。

  (四)本計畫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申請及請領,如查獲則撤銷補助,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款項。

六、請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件或親送至本市教保輔導團,為利資料審查作業,請勿膠裝或裝訂。

  (一)收件單位:新北市教保輔導團(莒光國小)。

  (二)收件地址:22043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

  (三)信封請註明:112學年度專業發展輔導申請,邱小姐收。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