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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_112.07.13

一、有關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77420A號令修正發布。
二、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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