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公告】廢止「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處理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違法處罰(體罰或不當管教)事件調查處置作業流程圖」_112.11.8

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8日第1122188859號簽辦理。
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10年8月2日修訂旨揭流程圖,查教育部已於112年2月27日施行修正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並訂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爰旨揭流程圖內容已與現行法規不符,另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112年4月1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48608號函提供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流程圖、調查報告(格式範例)及常見問題彙編,已完整取代旨揭流程圖之規定,爰廢止旨揭流程圖。
三、本市各校(園)處理相關事件,請依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業務表單/園務參考/安全管理/【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流程圖、調查報告(格式範例)及常見問題彙編_112.4.20(網址:https://kidedu.ntpc.edu.tw/p/406-1000-11754,r79.php)辦理。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蕭先生
連絡分機: 2863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