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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處理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性騷擾、性霸凌事件調查處置作業流程圖」等_112.12.22

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22日第1122494545號簽辦理。
二、有關師對生案件,查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業自112年3月1日生效施行,教育部並於112年2月27日訂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爰流程圖內容已與現行法規不符,後續依國教署公告之流程圖(網址:https://kidedu.ntpc.edu.tw/p/406-1000-11754,r79.php)辦理。
三、承上,因現行法規已完整取代流程圖之規定,爰廢止旨揭流程圖。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蕭先生
連絡分機: 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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