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中和區自本(113)年2月5日起列為腸病毒高風險區,請各校園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2月5日新北衛疾字第1130257779號函辦理。
二、本市中和區新增1例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依據本府109年10月7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091895917號公告事項第2點,
即日起該行政區列為本市腸病毒高風險區。
三、該行政區幼兒園、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如有收托非住宿型6歲以下兒童者,
於1週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有含2名以上幼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或疑似感染手足口症、
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時,該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應停止上課7日。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