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幼兒教育津貼」自即日起受理,相關表件下載區_113.3.6
主旨: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幼兒教育津貼」申請表、學費收據(家長繳費聯)黏貼用紙、幼兒園填報彙整申請表、申請注意事項,請查照。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於113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請幼兒園協助家長彙整書面資料後,「掛號」郵寄至本局辦理(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幼兒教育科),信封加註:弱勢教育津貼。
公告事項:
旨案申請幼兒年齡規定:學齡2歲至未滿5歲者(幼兒出生年月日介於107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者)。
申請資格:
幼兒戶籍須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立案之私立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並符合下列身分之一者:
本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幼兒。
符合本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醫療及托育費用補助辦法,領有本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幼兒(弱勢兒少)。
領有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相關證明文件之幼兒。
本府安置寄養家庭之幼兒(寄養家庭之幼兒應另檢附寄養合約書影本)。
上開各項福利資格證明文件須為本市區公所或社會局開立,
且有效期間為113年度;非本(113)年度福利資格不得申請本案。
款項撥付:本局核定後逕撥付補助款至本局已核備各私立幼兒園帳戶,請幼兒園再轉撥予受補助幼兒之家長。
款項查詢:
行政院主計總處「市縣匯款入戶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ccp.dgbas.gov.tw/GTEN/m_index.jsp)可查詢受款明細及入帳日期;
申辦帳號密碼請幼兒園自行至本府財政局網站(網址:https://www.finance.ntpc.gov.tw/index.jsp/匯存入戶通知)下載「新北市匯款入戶查詢作業操作手冊」。
- 公告1130415217.PDF
公告內容請自行查閱
- 「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幼兒教育津貼」申請表.odt
本表繳交教育局
- 學費收據(家長繳費聯)黏貼用紙.odt
本表繳交教育局
- 幼兒園彙整申請表.odt
本表繳交教育局
- 申請注意事項.pdf
本案申請注意事項請自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