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0日衛部護字第1131460367號函辦理(影附原函)。
二、居家托育人員、育兒指導員、幼兒園教師等從事與幼童相關工作者,
可多加運用衛生福利部製兒虐風險敏度與責任通報數位學習教材
(相關教材可於以下網址:https://reurl.cc/09V48Y下載運用),增進兒虐傷勢辨識與責任通報之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