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分布地區評估頻率調整,衛生福利部修訂「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本(113)年7月9日衛授疾字第1130200668號函辦理。
二、旨揭文件修訂重點摘要如下:
(一)自本年7月1日起調整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地區(不含腸病毒D68型)評估頻率為1年2次,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評估,爰修訂停課建議內容。
(二)增列自本年6月3日起修訂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統計定義為僅採計腸病毒A71型核酸檢測或培養陽性相關說明內容。
(三)為及時評估轄內重症風險較高之腸病毒A71型及D68型病毒株流行狀況,並儘速展開防治措施,應確實掌握腸病毒A71型及D68型陽性個案,儘速展開防治措施及衛教,避免疫情蔓延。
三、旨揭文件已公布於該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