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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近期登革熱疫情持續升溫,請確實落實環境管理及孳生源清除工作,請查照_113.10.4。

說明: 
一、本市新增3例本土登革熱病例,病例於潛伏期間曾有中和區興南里、三介廟及新店區天山公園活動史。發病日介於9月16日至9月20日,本府已完成病例活動範圍病媒蚊密度調查及環境孳生源清除等緊急防治作爲,同時規劃共計13里別的區塊防治計畫,加強社區環境孳生源清除與預防性噴消作業。
二、目前仍為登革熱流行季節且近日連續降雨,適合病媒蚊生長,造成部分地區積水或環境中積水容器增加,加上全臺氣溫炎熱,適合病媒蚊生長,登革熱流行風險大幅增加。
三、為避免登革熱流行疫情發生,請持續確實辦理以下防疫措施:
(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爰各地方政府各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設後,經防疫指揮官或衛生主管機關指示,有關特定風險場域之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限期完成之防治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二)登革熱係透過病媒蚊傳播之環境病,因環境中有天然及人工之孳生源(積水容器),尤其廢棄水缸、瓶罐、花瓶底盤、帆布、塑膠袋、大型落葉、樹洞及垃圾子母車等,提供了病媒蚊產卵延續後代的好場所。為有效防範登革熱傳染病發生,請貴校派請專責人員每週應定期或不定期巡檢積水容器或積水區,雨後或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校園內工程施工之場所,應加強派員巡查及清除病媒蚊孳生源。
(三)請積極配合衛生單位清消工作及稽查作業,請校內各責任區負責人員、巡檢人員依學校所訂登革熱防治相關計畫及「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落實「巡倒清刷」4步驟,加強校園環境巡檢,如權管房舍、空地、空屋、公共工程工地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
(四)另所屬權管土地及房舍,如使用現況為出租,請要求承租人落實環境管理,並於契約或相關通知文書中,明確告知承租人有關環境管理及孳生源巡檢之應負義務與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五)請掌握自流行區來(返)臺教職員工生之人數、名冊與健康狀況,以及關懷全校教職員工生之健康狀況,並進行衛教宣導,如有身體不適或相關症狀,請儘速就醫並通報衛生單位及辦理校安通報,以利掌握校園疫情發展。
(六)請加強登革熱衛教宣導,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穿淺色長袖長褲,於裸露在外皮膚處噴灑經衛生福利部核可的防蚊液等,才能有效防治登革熱。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骨頭痛、出疹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活動史與暴露史,以利醫師診斷。如所屬同仁曾前往流行地區旅遊或活動後,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充血性結膜炎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以利醫師診斷治療。
四、有關登革熱相關衛教資訊與最新疫情,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參考瀏覽。另如有登革熱防疫相關問題,可逕洽所在行政區之區公所、清潔隊或衛生所協助。
五、檢附登革熱衛教圖卡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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