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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非營利幼兒園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費差額補助案,請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檢具相關佐證資料(免備文)寄達本局辦理幼生身分屬性修正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1380號函辦理。
二、鑑於非營利幼兒園為平價教保服務政策之一環,爰為期就讀本市之非本國籍幼兒並持有新式居留證亦得接受政府就學協助措施,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家長每月繳交費用比照第1胎幼兒之收費數額。
三、 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子女就讀本市非營利幼兒園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第2胎不超過1,000元,第3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四、補助對象:就學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並實際就讀本市非營利幼兒園。
五、補助原則:
(一)每學期分二期撥付(上學期8月1日、9月30日,下學期2月15日、4月15日前),採預撥方式辦理。
(二)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以幼生當月就學日數計算,15日(含例假日)以內,核給半個月費用,逾15日核給全月。
六、幼生身分屬性查調:
(一)低收中低收身分查調: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自即日起開放,請向幼生家長確認是否由園方代為查調之意願,再進行查調作業。線上查調符合幼生身分會自動註記,倘查調不符合經家長檢具佐證資料,由貴園進行修改(路逕:幼生系統-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幼生低收中低身分查調-挑選欲申請查調小朋友-勾選申請-確定申請-查調結果顯示)。
(二)胎次比對:幼生系統已協助比對幼生胎次,依戶政資料採幼生同父或同母之原則進行勾稽,倘家長有疑義,得自行舉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3胎卡等證明文件影本),經貴園審查確認無誤後,寄至本局辦理幼生身分屬性修正(路逕:幼生系統-非營利專區-幼生身份屬性及收費明細-勾選全園幼生-列印「113學年度第2學期家長繳費數額通知單」並發放予幼生家長確認)。
(三)子女次序認定原則:採計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之幼兒,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如為雙(多)胞者依出生次序排序。收養子女、再婚子女、同一父或母所生因故未於同一戶籍內之幼兒,均可列入排行計算。
(四)考量子女次序認定涉及家庭隱私,對於家長提供之佐證資料,務必恪守資訊安全等相關規定,切勿私下或公開討論家長婚姻及家庭狀況。
七、為維持幼生系統補助資料之正確性,請及早確認全園幼生身分屬性(含幼生入、離園日期),由貴園審查確認無誤後,於旨揭日期前以掛號郵件寄達本局辦理幼生身分屬性修正(信封請註明:非營利幼兒園113-2身分屬性修正,幼教科杭小姐收)。
八、檢附「低收中低收身分查調操作說明」及「幼生身分屬性修正清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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