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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

一、有關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0123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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