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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4年度原住民族文化暨族語教學扎根教師培訓研習計畫

壹、 依據:
一、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18條。
二、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29、30條。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四、 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貳、目的:
一、培養教師對原住民族文化及族語的深度了解與尊重。
二、掌握原住民族文化內涵及語言基礎,並能有效融入教保活動。
三、設計適合幼兒的文化與語言活動,激發學生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興趣。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教保資源中心
肆、為延續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培訓對象及報名佐證資料說明如下:
1.專職族語老師:目前任職新北市國中小及幼兒園專職族語老師,請提供聘書或服務證明。
2.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目前任職新北市國中小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請提供聘書或服務證明。
3.原住民籍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目前任職新北市公立幼兒園之原住民籍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另本局將協助原住民籍幼兒園教師、原住民籍教保員事項如下:
(1)協助後續參加本市所辦理原住民族語認證輔導班。
(2)應於每年參加至少1次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認證測驗,未通過者提供當次參加測驗成績證明;通過者請提供原住民族語言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得依據「新北市政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申請獎勵金。
4.高中(職)以上畢業並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者:提供最高學歷證明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之合格證書。
5.本市原住民族行政局族語推廣人員:請提供推廣人員證明文件。
伍、培訓地點:新北市莒光國小(220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
陸、人數、研習時數及注意事項:
一、培訓人數:20-30人(視報名情況增加研習場次)
二、本培訓課程務必全程參與,完成18小時師資培訓,優先由教保輔導團媒合老師入園授課。
三、經媒合後之授課老師,日後應積極參加本市所辦理族語相關之教學、教材教具等研習。
柒、本案聯絡人:新北市教保輔導團張杏妃主任及承辦人林鈺珮,電話:02-8252-7561分機14、25。
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114年4月23日截止,請至以下網址登記報名資料。
★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VyPf6hbvXLw8PhxX_YgkadESfrrtkuTj9__zyuz06NpKktg/viewform
玖、請詳閱附件。
連絡人: 高小姐
連絡分機: 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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