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13學年度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安全設備升級計畫」核定補助名冊
一、本補助以核定計畫總經費最高40%為原則,每園最高補助新臺幣16萬元,依計畫補助項目優先順序核定,核定名單如附件1。
二、本次獲核定補助幼兒園,請務必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前掣據報局請款。收款收據樣張如附件2。
三、獲補助各園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依核定補助項目及經費辦理,並於完竣後1個月內,檢附成果報告書、支出原始憑證影本(收據或發票)、經費收支結算表或其他相關證明,函報本局辦理核結,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3、4。
聯絡人:蔡小姐
分 機:2899
信 箱:AE0446@kidmail.ntpc.edu.tw
二、本次獲核定補助幼兒園,請務必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前掣據報局請款。收款收據樣張如附件2。
三、獲補助各園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依核定補助項目及經費辦理,並於完竣後1個月內,檢附成果報告書、支出原始憑證影本(收據或發票)、經費收支結算表或其他相關證明,函報本局辦理核結,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3、4。
聯絡人: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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