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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園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及教學準備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4203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幼兒園安全,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請貴園於開學前做好各項設施設備之安全檢核,對於有安全疑慮之設施設備應立即改善或進行必要之處置,並鼓勵安裝兒童防墜措施,安裝時應符合相關建築法規及不妨礙逃生為原則;另請妥為運用教育部所編輯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附件),對於幼兒園內各類設備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確實掌握幼兒園之各種情況。

三、暑假期間倘有歷經風災及水災,致幼兒園設施設備受損,請務必於114學年度開學前完成幼兒園清理與修繕工作,以確保如期開學。

四、請妥善規劃運用幼兒園閒置空間,將幼兒園死角活化為可利用之環境,俾利師生教學與活動使用,請貴園再次確認幼兒園安全,並檢視飲水、供電、廚房及其他水電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以確保開學後師生安全無虞。

五、倘貴園預計於學期中辦理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督導其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師生權益:

  • 向家長及師生妥善溝通說明。
  • 應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
  • 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

六、請幼兒園於開學前完成各項教師人力進用,以確保開學後園內各項教學事務順利推展。

七、另相關教學使用設備(如教室設備、單槍投影設備或液晶顯示器、電腦及周邊設備、數位相機、攝影機、影音廣播及精密教學儀器等)以及教科用書與學校用書等,亦請避免置於高溫、潮濕或陰涼易淹水(如地下室)之空間,以妥為保存前開設備及書籍。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分機: 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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