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本市辦理「115年度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會」,請115學年度及116學年度受評鑑幼兒園務必派員參加

一、依據本市幼兒園基礎評鑑暨追蹤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幼兒園請務必派員至少1人參加(園長或承辦人),惟會場空間有限,每園至多錄取2人。各學年度之評鑑區域如下:

()115學年度:汐止、新店、烏來、石碇、深坑、坪林、瑞芳、平溪、雙溪、貢寮、鶯歌及其他(含新設立或停辦後復辦園)等行政區幼兒園。

()116學年度:板橋及土城等行政區幼兒園。

三、旨揭報名方式、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報名方式:114年12月10日起至115年1月5日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系統登錄,額滿為止

()辦理日期(參加人員請擇一梯次報名):

1、第1梯次:11519日(星期五)上午830分至下午530分。

2、第2梯次:115110日(星期六)上午830分至下午530分。

()地點:新北市政府大樓東側507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615)

四、研習注意事項:

()115學年度受評園務必攜帶「幼兒園基礎評鑑資源手冊112-116學年度」,倘115學年度尚未領取手冊者將與116學年度受評園併同於當日發放。

()因會議室座位有限,請參加人員依本局排定座位入席,並請遵照場地使用規定禁止攜帶任何飲食入場(白開水除外)。

()研習人員午餐請自理,並請自備環保杯。

()有關研習報名、請假、出席、簽到退及聽課等相關事宜,請參閱「新北市幼兒教育研習守則」。

()因應防疫期間,請務必落實防疫措施並依本局規定辦理。

五、研習時數:參與研習活動人員請服務單位准予公假(派代)登記研習當日遇假日得於2年內辦理補休每梯次核發研習時數7小時

六、有關「幼兒園基礎評鑑資源手冊112-116學年度」每園(分班)1本,請妥善使用手冊並納入各校(園)財產,遺失恕不補發。

七、本案承辦單位聯絡人:本市教保輔導團羅心怡老師、張杏妃主任;聯絡電話(0282527561分機1325;傳真:(0222530301

備註:

1、本次說明會參加對象為115學年度及116學年度幼兒園基礎評鑑受評園,非115116學年度受評鑑幼兒園,請勿報名。

2、報名日期:自1141210( ),下午8時開放線上報名。

 

1梯次

課程代碼:5400235

11519(星期五)

[教保專業]新北市115年度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暨實務研討(115116學年受評園-第一梯)

報名網址:https://www5.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5400235

2梯次

課程代碼:5400236

115110(星期六)

[教保專業]新北市115年度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暨實務研討(115116學年受評園-第二梯)

報名網址:https://www6.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5400236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