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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申請案(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一、有關115學年度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申請案,請各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積極提報申請,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5月13日前免備文寄送申請表至本局辦理,請查照。
二、依據國教署115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951號函辦理。
三、旨案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或為鼓勵教保服務機構發展特色化或實驗性之課程,組成創新教學社群,以社群共同備課、建立資源共享平臺、相互觀摩交流,協助教保服務人員提升專業知能。
四、社群經費補助原則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本市轄內教保服務人員及對參與社群有興趣之附設幼兒園所屬學校校長、主任、國民小學教師及學前特教教師。
(二)申請原則:
1.本市所轄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每園以申請1社群為限,惟園內班級數達5班以上,得申請2社群。
3.每社群成員至少3人,至多15人,須全程參與,並推舉1人擔任社群召集人。
(三)辦理方式:
1.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或跨園社群,可依需求自國教署提供之名單中申請社群帶領人協助帶領社群。
2.社群運作內容:應落實與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精神有關之多元內容;另115年度國教署推動政策重點為「社會情緒教育學習(SEL)」、「情緒管理」、「閱讀」、「融合教育」、「班級經營(含正向管教)」及「親師合作與溝通」等6項議題並列入優先核定項目,請申請之社群踴躍選擇相關主題辦理。
(四)本案申請表格與往年不同,請確認使用115學年度申請表。
五、本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請至本市幼教資源網(http://kidedu.ntpc.edu.tw/bin/home.php)公告區下載。

適用對象: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連絡人: 彭先生
連絡分機: 2850
電子公文文號: 發文新北教幼字第1150773618號
電話: 29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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