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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15年度「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設備補助計畫」案,有申請需求之幼兒園請於115年5月30日前提報申請計畫,逾期申請視同無需求。

一、依據本市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辦理。
二、本市以「守護幼兒安心成長」為施政目標,為保障幼兒學習環境安全,提升教保服務品質,規劃115至117年度鼓勵本市教保服務機構裝設監視錄影系統,透過完善設備、嚴謹管理與明確調閱制度,完善校園環境安全、教保人員權益及親師生隱私,打造安心且友善之教保服務環境。
三、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
(二)各園補助額度如下:
1.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登載班級數1至3班,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
2.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登載班級數4至6班,最高補助35萬元。
3.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登載班級數7至9班,最高補助45萬元。
4.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登載班級數10班以上,最高補助55萬元。
四、請於115年5月30日前將申請計畫郵寄至新北市淡水區中泰國民小學收(新北市淡水區中和里北勢子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編列經費時,應檢附估價單,本局將逕行審酌補助各項目經費之合理性。
五、檢附本案計畫1份(附件)。

聯絡人:蔡輔導員 分機: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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