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筆試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一、筆試日期:115年5月24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
二、筆試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柏翠里文化路二段413號)。
三、請應試人員務必攜帶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照片之健保IC卡、駕照或護照)正本及應試通知單準時入場,對號入座。如於考試開始15分鐘內(115年5月24日上午9時15分前)無法提出上述相關證件正本,則不得入場應試,請應試人員特別注意。
四、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試場規則規定:「非應試用品:食物(水除外)、電子辭典、計算機(應考科別註明可使用電子計算器者除外)、參考書籍、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穿戴式電子裝置等)或具有計算、記憶、通訊、拍攝、錄影等功能之非應試用品,請一律放在教室臨時置物區,不得隨身攜帶。若經監試人員發現,則扣該科筆試分數6分。」有關穿戴式電子裝置舉例,請詳如附件所示,請應試人員禁止攜帶,以避免違規之情事。相關試場規則請應試人員務必詳閱應試通知單與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詳如附件)。
五、試場分配表及試場分配圖,請詳如附件。
六、考試當天試場不提供停車位,提醒各位應試人員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前往,並請衡量交通狀況,提前出門做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