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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為加強本市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及防治鼠患工作,請各園持續辦理環境整頓及衛生宣導作業

【轉知公告】為加強本市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及防治鼠患工作,請各園持續辦理環境整頓及衛生宣導作業
依據:本府 115 年 5 月 7 日新北府環衛字第 1150868410 號函、教育局 115 年 5 月 12 日新北教衛環字第 1150873398 號函及 115 年 6 月 23 日新北教衛環字第 1151158377 號函辦理。
一、環境整頓與衛生管理

為降低鼠患發生風險,請各園持續加強園區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清除工作,並確實落實垃圾、廚餘及食品保存管理,從源頭斷絕食物來源,避免病媒生物滋生。

二、滅鼠投放作業與鼠餌站維護規範
  1. 自辦消毒與投藥:請各園定期辦理環境消毒作業,或評估於園內適當區域設置鼠餌站(盒)。
  2. 更換鼠餌頻率:設置鼠餌站(盒)者,應至少每兩週更換鼠餌 1 次,並應定期巡檢及維護。
  3. 留存防治紀錄:各園如有辦理戶外化學防治投藥作業,請務必留存相關執行紀錄以供備查。
  4. 裸露鼠藥處理:於園區內倘發現有老鼠藥「裸露投放」之情形,請立即予以清除或移除,並併同既有一般垃圾處理程序辦理,以維護幼童安全。
三、觀念宣導與校園巡檢熱區

請加強向教保服務人員及幼生宣導環境衛生及防鼠觀念,並請特別留意並加強以下高風險區域之清潔與巡檢,共同維護幼兒園整體環境衛生:

  • 園區周邊道路與水溝
  • 地下室、倉儲空間
  • 廚房及配膳區域
  • 易堆置雜物之死角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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