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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6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學卓越獎團隊評選實施計畫

一、本計畫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及創新教學,彰顯適性輔導之成效,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本市教師教學績效及教學品質,並評選出本市市賽績優團隊,薦送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一)評選辦理期程(暫定,依本局另案公文為準):

1、方案發表順序抽籤:116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未到場者委由承辦單位代抽。

2、方案發表日期:116年1月20日(星期三)。

3、得獎名單公告:116年1月29日(星期三)。

(二)報名階段及經費補助:

1、育成加速階段:116年度市賽獲選「優等」、「甲等」及「佳作」之參賽學校依本局公告時間前報名,提供方案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整(參與117年度評選)。

2、優先輔導階段:115年度市賽獲選「優等」、「甲等」、「佳作」及「特優」薦送教育部未獲獎之教學團隊得優先報名輔導,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者,提供方案補助經費3萬元整。

3、第1階段: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止,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為原則,提供方案補助經費2萬元整。

4、第2階段: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30日(星期五)止,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與方案全文草案,提供方案補助經費1萬元整。

5、第3階段:115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12月28日(星期一)止,不提供方案補助經費。

6、方案繳交期限:請於1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寄(送)達各項參賽完整方案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7、送件地點:中和國小教務處(23575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100號,請以掛號郵寄並保存收執聯)。

(三)表揚及獎勵:

1、特優獎:

(1)團隊成員3人記功1次,其餘嘉獎2次,並推薦參加教育部評選。

(2)獲得特優團隊者,每隊頒發5萬元之獎勵補助。

2、優等獎:各組3個團隊,惟國小組4個團隊。團隊成員3人嘉獎2次,其餘嘉獎1次。

3、甲等獎:各組3個團隊,惟國小組4個團隊。團隊成員嘉獎1次。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蘇先生
連絡分機: 2767
電話: (02)29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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