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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迴輔導服務申請作業

申請對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簡稱鑑輔會)鑑定議決確定為特殊教育學生(確認生)

申請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線上申請並列印申請表核章留園備查

申請時間每學期皆須申請一次,實際申請期間依教育局公文為準。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申請操作說明請至附件下載參閱https://www.set.edu.tw/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分機: 740、742、744
電話: 894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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