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國民營養健康調查」 計畫

一、依據國健署110年3月9日國健監測字第1100800105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公共衛生營養政策所需國民健康及飲食型態監測資料,瞭解全國及各縣市民眾飲食攝取、營養及健康現況與長期變化,該署辦理旨揭計畫(102 至109 年調查計畫名稱為「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採每四年為一周期規劃設計,每年由專責研究團隊巡迴20 縣市方式辦理;以機率抽樣原則,抽選具全國及區域代表性樣本,完成全國樣本鄉鎮市區之訪查工作,蒐集具全國及區域代表性之國人飲食營養資料。
三、本(110)年度調查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執行期間自110年3月至12月,調查計畫依統計法,已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中(俟核准後將文號登錄於調查表件),調查計畫已遵照人體研究法,送經主管機關查核之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核准編號:AS-IRB02-110047)。為了解2個月至18歲樣本兒童及青少年最近一個月飲食頻率和最近24 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需就讀之公私立幼兒園協助提供園內餐點資料。
四、飲食攝取資料之測量將由中央研究院另洽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就讀學校協助。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連絡窗口:陳政先生,電話:02)26523025,電子郵件信箱:leochen@ibms.sinica.edu.tw。
五、旨案預定訪視日期為9月6日至9月26日,預定檢體日期為9月24日至9月26日,請各校如遇本調查訪員洽詢樣本兒童或青少年飲食攝取狀況或調查團隊有場地借用事宜時,請提供協助。
六、旨案調查計畫書及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證明如附件,調查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若涉未成年人員部分,亦需經家長同意後執行,參與民眾之相關權益,已載明於研究參與者同意書於訪視時向個案說明。
瀏覽數: